学生工作公告

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

发布时间:2023-03-13  阅读次数:1570

MUZAHIR HUSSAIN同学(农业与生物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班号A2115091,学号021150990009):

您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21〕86号)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请在2023年3月27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您对此学籍处理建议有异议,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申辩您的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视为您对此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

满足退学条款《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21〕86号)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五)款“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的事实依据:

该生自2023年2月13日起至今未注册也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

地点:农业与生物学院A 0-102会议室;

时间:2023年03月29日,9:00-17:00

 

联系人: 白老师;电话:021-34205838;邮箱:lbai@sjtu.edu.cn

办公地址:农业与生物学院A 3-102

农业与生物学院

2023年3月10日

 

领取人(签字):                       领取日期:

送达人(签字):

Copyright 2016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    访问旧版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电话:021 - 34205866 备案:沪交ICP备20101025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