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引导学生将国家发展、社会需求、个人价值相结合,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继续开展评选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 [2021]5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2023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和在职研究生)。
延期毕业硕士除因公派出国等特殊原因且经评审委员会讨论同意外,其他均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评选条件
(一) 校级优秀毕业生: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有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含已经撤销的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原则上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硕士生要求学位课成绩绩点在 3.50 以上(含3.50)或专业排名前50%,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必须于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落实工作去向;博士生要求课程成绩(包括综合考试)合格,均无不及格记录,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落实工作去向;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曾担任院、系、班级的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或积极组织参与学校、院系和班级活动,必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
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
(二) 市级优秀毕业生:
在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着重考察学生在就业选择、科研、发表学术论文质量、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凡自愿国家重点行业引导单位、中西部、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者,将予以一定比例倾斜。
三、名额要求*
1、市级优秀毕业生
硕士6人,博士1人
2、校级优秀毕业生
硕士:植科系(园艺学、农艺与种业)7人,食品系(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医药)4人,资环系(生态学、农村发展)4人,动科系(畜牧学,兽医)3人
博士:4人
*若年级或系所申请人数不足,名额将调整至其他年级或系所
四、评审流程
1、发布通知(2022.11.22)
发布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通知。
2、个人申报(2022.11.22 -2022.11.26)
申请人根据《评审细则》(见附件2、附件3),于11月26日24:00前填写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链接:https://ssc.sjtu.edu.cn/f/b8aa66a8,逾期将无法申报。
3、学院评选(2022.11.27-2022.12.02)
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初评分数;
根据初评分数和名额分配,按照原则上*硕士每个系初评成绩前2名、博士初评成绩前3名,组织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审答辩(2022.12.02)。
*若年级或系所申请人数不足,将调整进入答辩的名额。
4、院内公示(2022.12.02-2022.12.09)
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接受申诉和异议。
5、初评结果上报学校(2022.12.12)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要求
请仔细阅读评审规定和细则(附件1、2、3),坚守诚信原则,认真填写“【研究生优毕】2021-2022年度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链接:https://ssc.sjtu.edu.cn/f/b8aa66a8
截止日期:11月26日24:00,超过时间规定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作不提出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原因的材料增补、替换、调整要求,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为综合考虑疫情期间同学们的志愿服务情况,特对“志愿服务”一项补充说明如下:
A、非疫情期间的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每次1分认定。
B、疫情期间的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如下规则认定:
(一)参与楼栋管理的志愿者
1)凡在疫情期间担任楼长的同学,记4分;
2)凡在疫情期间担任副楼长的同学,记3分;
3)凡在疫情期间担任层长/套间长的同学,记2分;
4)凡在疫情期间担任寝室长的同学,记1分。
(二)核酸采样志愿者
5)凡在疫情期间参与核酸采样的同学,每次记1分,不超过4分。
(三)其他类型志愿者
6)凡在疫情期间参与其他类型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记0.5分,或每3h记0.5分。
(四)上述三类志愿活动可累加,上限6分。
2、拟推荐参评市、校优秀毕业生的,若无法按期毕业,将上报有关部门取消推荐资格并追回已授奖励;
3、拟推荐参评市、校优秀毕业生的,还需配合学校和学院完成成长成才故事和宣传事迹的征集工作。拒绝配合的,将上报有关部门取消推荐资格并追回已授奖励。征集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A楼3-109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34205542
七、附件下载
附件1:农业与生物学院关于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规定(2022修订)
附件4: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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