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通知精神及《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秋季学期第二批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1、在我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具有中国国籍的学生。不含定向、委培和在职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态度端正,综合表现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服务活动、“三助”工作且表现突出;或者在文体、艺术等比赛成绩突出者,可以在满足学业和科研要求情况下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艺术类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合格。
6、评奖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一门(含)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
(2)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在校期间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3)评奖年度内已经获得其他奖学金;
(4)参评学年(2021-2022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
(5)延期毕业,但下列两种情况除外:
a. 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
b. 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系)党政会议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同意。
7、对申请者学业要求:
(1)本科生:学习成绩优异;
(2)一年级硕士生:入学成绩优秀或免试直升;
(3)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成绩优良,已修学位课程绩点≥3.5,科研能力强;在评奖年度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但需开具相关证明并报院级和校级评审委员会同意。
(4)三年级研究生:科研能力突出,课程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进行或已经完成,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进展正常。
(5)博士生课程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进行或已经完成,科研能力突出。
8、其他规定,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当年奖学金评审资格;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申请者,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称号,追回已发放奖学金。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奖项及名额
序号 |
奖学金 |
设奖方 |
金额 |
名额 |
1 |
申万宏源奖学金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5000元/人 |
硕士1名 |
2 |
山东校友教育基金-学子奖学基金 |
山东校友 |
5000元/人 |
山东籍 本科四年级1名 |
3 |
赵朱木兰博士生奖学金 |
赵锡成学长 |
5000元/人 |
博士1名 |
4 |
金宝奖学金 |
金宝慈善基金 |
3000元/人 |
本科二年级1名 |
5 |
福建校友会奖学金 |
福建校友会 |
6000元/人 |
福建籍硕士1名 |
6 |
金龙鱼奖学金 【专用表格】 |
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 |
10000元/人 |
本科四年级1名 本科三年级1名 |
三、时间安排
10月8日:发布通知。下发评审工作通知;
10月8日-10月10日16:00:个人申报。申请人根据评审条件与要求自行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完成网上申请和申请材料提交,逾期视为不提出申请;
10月11日-10月12日:学院评审。学院对申请人进行书面材料审核,并依据奖学金评审要求结合综测成绩与学业成绩进行排序推荐。
10月12日-10月14日:院内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并接受申诉和异议;
10月15日:初评结果上报。向学校上报初评结果。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系统申请
所有奖学金需先在ssc线上网申系统中申请。详细操作参见附件1《2022年度秋季专项奖学金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网申系统链接:https://ssc.sjtu.edu.cn/f/02c1634a
(二)电子版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通过ssc网申系统导出,具体参考附件1);文件命名:【奖学金名称】申请表+姓名。
2、《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申请书》(按照网申系统中的模板填写);文件命名:【奖学金名称】申请书+姓名。
3、《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金龙鱼奖学金有专用汇总表,参考附件3);文件命名:【奖学金名称】汇总表+姓名。
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上传至交大云盘,上传时请将材料打包命名为“学院+姓名+奖学金名称”上传至相应奖学金文件夹内。
云盘链接:https://jbox.sjtu.edu.cn/l/q1SKsc
(三)纸质版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2、《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申请书》(按照附件中的模板填写);
3、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工办统一打印);
4、评奖年度内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学生工作和其他奖项荣誉等需要有关证明材料;
5、申请者录用、发表论文必须附有详细证明材料(教务证明、论文录用函或论文复印件等),否则不予承认。
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A楼3-102陈老师处
五、注意事项
1、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6:00;
2、申请材料提交后不退回,请申请人自行留档;
3、超过时间规定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作不提出申请;
4、只发送电子版未提交纸质版的,或只提交申请材料未完成网上申请的,报名资格视为无效;
5、电子版材料、网申材料、纸质版材料存在不一致的,报名资格视为无效;
6、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原因的材料增补、替换、调整要求,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所有奖学金不可兼得。
农业与生物学院
2022年10月8日
Copyright 2016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 访问旧版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电话:021 - 34205866 备案:沪交ICP备201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