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可以同时申报,但不可兼得,请大家酌情申报;
二、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每项奖学金的特殊要求等将在相关奖学金评审时发给下发,供各位同学参考;
三、原则上,在评奖年度内,需有可以认定的文章、专利等研究性学术成果。评审年度内博士申请需至少有一篇研究性论文。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毕业年级学生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15日。论文以及专利等科研成果第一单位必须为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科研成果遵循一次认定原则(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得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此次申报时使用)。SCI 论文分区以评审当年“中科院文献情报分析中心分区表”小程序中“2021升级版(试行)”查询结果为准;
四、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所有准备参评奖学金的研究生都需要向学院提交《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申报表》,并根据《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详见//www.yumengtrade.com/Data/View/5940)计算每项得分填入得分栏内,附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有关证明材料,报导师签字认定,社会服务需由学院或学校相关职能单位审定。
《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申报表》请点击链接(https://ssc.sjtu.edu.cn/f/872d299c)线上填写提交,通过查询链接(https://ssc.sjtu.edu.cn/tag/223/app/872d299c/list/7)查看并打印《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申报表》(操作流程见附件),与其他纸质版证明材料一起交至农生A楼3-102A陈老师处(021-34206148),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1:30,逾期不再收取相关材料(注:未提交材料者将无法参评奖学金);
五、待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启动后,再行通知具体评审办法。后续奖学金评审以具体评审细则为准。
农业与生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Copyright 2016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 访问旧版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电话:021 - 34205866 备案:沪交ICP备20101025